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并上报制度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5:19 点击: 字体大小:
各市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央及中央有关部委、省委及省直有关单位下发了一批制度规定,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要按照《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71号)精神,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要求制定配套制度办法和措施的文件目录逐项对标,对已经纳入本市州制度建设计划、尚未出台的配套制度,要抓紧制定出台;对需要制定配套制度但尚未纳入本市州制度建设计划的,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并及时纳入制度建设计划,抓紧组织做好起草工作。近期,中央巡回督导组将调阅各市州、县市区委制度建设计划,中央活动办将抽查部分市州委制度建设计划,重点对市州、县市区制定配套制度办法和措施的情况进行审查。
请各市州于8月27日前将《市州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本市州前段制度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小结,将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0日前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登科         电  话:18273182237;
传  真:0731-82263787
电子版发至组工内网邮箱:hnswzzb_zzzdc@hnzzb.gov
附件:《市(州)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