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转发《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工作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湘农大群办发〔2014〕28号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处级单位:
现将省委活动办《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对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请各单位仔细领会精神,根据省委活动办开展第三阶段检查评估的内容、方式等认真准备。
附件: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
查评估的通知
威廉希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派驻高校各督导组:
根据《关于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湘群办发〔2014〕39号)要求,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2日。
二、检查评估内容
按照湘群办发〔2014〕39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三个方面:一是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专项整治情况;三是建章立制情况。
三、检查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各高校和2至3个二级院(系)、直属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自评情况汇报。要求高校、院系按照检查评估的三个方面内容逐项进行汇报,19项专项整治项目要分项进行汇报,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2.审查高校、院系的自查评估报告。检查评估小组审查评估高校和每个院系的自查评估报告,对专项整治项目进展情况要逐项进行审查,对建章立制情况按照湘群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逐项进行审查。
3.查阅有关资料。主要查看高校领导班子和抽查部分二级院系班子“两方案一计划”、整改问题清单;查看学校、院系党政正职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清单,对照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查看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资料、台账、原始数据等。
4.个别访谈。分别找派驻高校督导组和高校、高校派驻院系教育实践活动办有关负责同志,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人了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
5.随机抽查。每个高校抽查2个院系或2个直属单位。通过查看资料、找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有关情况。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情况。
综合上述检查评估情况,对每个高校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限期整改。
四、检查评估人员分组安排
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派出2个抽查评估组,分别负责各高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一组:略(例行通知)
第二组:略(例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湘群办发〔2014〕39号文件规定的自查评估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抓紧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由督导组严格审查把关。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检查评估不合格。所检查评估的项目有一项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的“12380”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低于80%的;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有关数据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整改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总结会。
3. 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检查评估组的联系人会与各高校活动办衔接。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工作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湘农大群办发〔2014〕28号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处级单位:
现将省委活动办《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对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请各单位仔细领会精神,根据省委活动办开展第三阶段检查评估的内容、方式等认真准备。
附件: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抽
查评估的通知
威廉希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关于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进行抽查评估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派驻高校各督导组:
根据《关于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湘群办发〔2014〕39号)要求,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各省属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2日。
二、检查评估内容
按照湘群办发〔2014〕39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三个方面:一是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专项整治情况;三是建章立制情况。
三、检查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各高校和2至3个二级院(系)、直属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自评情况汇报。要求高校、院系按照检查评估的三个方面内容逐项进行汇报,19项专项整治项目要分项进行汇报,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2.审查高校、院系的自查评估报告。检查评估小组审查评估高校和每个院系的自查评估报告,对专项整治项目进展情况要逐项进行审查,对建章立制情况按照湘群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逐项进行审查。
3.查阅有关资料。主要查看高校领导班子和抽查部分二级院系班子“两方案一计划”、整改问题清单;查看学校、院系党政正职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清单,对照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查看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资料、台账、原始数据等。
4.个别访谈。分别找派驻高校督导组和高校、高校派驻院系教育实践活动办有关负责同志,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人了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
5.随机抽查。每个高校抽查2个院系或2个直属单位。通过查看资料、找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有关情况。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情况。
综合上述检查评估情况,对每个高校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限期整改。
四、检查评估人员分组安排
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派出2个抽查评估组,分别负责各高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一组:略(例行通知)
第二组:略(例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湘群办发〔2014〕39号文件规定的自查评估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抓紧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由督导组严格审查把关。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检查评估不合格。所检查评估的项目有一项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的“12380”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低于80%的;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有关数据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整改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总结会。
3. 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检查评估组的联系人会与各高校活动办衔接。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